本招标项目 诸佛江一级支流新华河沿线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江发改委发〔2026〕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 诸佛江一级支流新华河沿线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江发改委发〔2026〕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新华河沿线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新华河沿线污水管网,新建管网33.57公里,改造管网7.38公里,修复管网1.1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 DN300污水管网7.8公里,新建 DN400 污水管网23.83公里,新建 DN500污水管网1.55公里,新建 DN600污水管网0.39公里,配套建设检查井1084座;改造 DN400 污水管
网6.43公里,DN500污水管网0.38公里,DN600污水管网0.57公里,配套建设检查井 433 座;更新修复老旧破损污水管网1.11公里,其中 DN300 污水管修复长度0.89km,DN400污水管修复长度0.12km,DN600 污水管修复长度 0.1km。配套建设检查井、跌水井等附属构筑物。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0314.4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730.91134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1-8-1 | 地 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 22 号 9-10 层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张瑞 | 项目负责人: | 杨旭 |
| 电 话: | 18623499031 | 电 话: | 1898389837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792336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