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忠县新立镇中岭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忠发改审批【2026】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忠县新立镇中岭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忠发改审批【2026】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忠县新立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1座一体化A20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收及管网,处理规模2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污水收集干管约2690米、入户管约2180米、格栅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同时针对管网未覆盖区域修建3座联户资源化利用池。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 749.66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5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 标 人: |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忠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忠县新立镇橘城路10号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李享 | 项目负责人: | 杨建平 |
| 电 话: | 13668491583 | 电 话: | 1345270222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44504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