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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更正公告
信宜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处置方 / 委托方
信宜市人民医院
所在地区
信宜市 信宜市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1-06 14:3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报名截止
2026-11-06 14:30:00 剩 6 天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0668-8880108

公告详情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6D666C1229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10-22,更正为:2026-11-0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06 14:30:00,更正为:2026-11-17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1-06 14:30:00,更正为:2026-11-17 14:30:00。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医用气体供应”中的“★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1)若投标人为所提供气体的经销商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②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③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若投标人为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②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更正为“★1、投标人如为医用气体生产企业,须持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投标人如为医用气体代销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如为所提供气体生产企业,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如为所提供气体合法经销商的,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宜市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银湖西路

联系方式:0668-8880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39977584、020-87688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水灵、陈蔚

电  话:020-39977584、020-87688049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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