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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宝坻区西环北路与中关村大道交口东南角地块考古勘探工作地面清表工程 (项目编号:JHYZFCG-2026-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处置方 / 委托方
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所在地区
天津市 宝坻区
报名 / 看货截止
截止时间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标的价
293.73万元
报名截止
截止时间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15320193262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公告详情正文

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宝坻区西环北路与中关村大道交口东南角地块考古勘探工作地面清表工程 (项目编号:JHYZFCG-2026-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次

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宝坻区西环北路与中关村大道交口东南角地块考古勘探工作地面清表工程 (项目编号:JHYZFCG-2026-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宝坻区西环北路与中关村大道交口东南角地块考古勘探工作地面清表工程 (项目编号:JHYZFCG-2026-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宝坻区西环北路与中关村大道交口东南角地块考古勘探工作地面清表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为了保证获取磋商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院内西南楼)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YZFCG-2026-012
项目名称:宝坻区西环北路与中关村大道交口东南角地块考古勘探工作地面清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3.73万元
最高限价:293.7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293.73 293.73 其他建筑工程 宝坻区西环北路与中关村大道交口东南角地块考古勘探工作地面清表工程,主要包含挖一般土方、土方倒运、平整场地、施工围挡、土堆苫盖等,具体详见项目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方开挖及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工作结束后第三方进入考古期,待采购人通知回填后3日内,成交供应商进场进行回填工作,回填工期为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执行,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2:00。 (5)参与投标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并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企业开具任命书并明确工作年限,同时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6年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配置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须提供2026年10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③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④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⑤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2:00;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磋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本月或上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到 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了保证获取磋商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院内西南楼)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1)磋商文件费用可现场交纳或者电汇,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及报名表以手持件形式交给现场相关工作人员或者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JHYZFCG-2026-012获取磋商文件资料)。(2)请将磋商文件费用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HYZFCG-2026-012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区支行 账号:912007010000118462 行号:403110015234 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和获取文件资料齐全日期为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院内西南楼3层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院内西南楼3层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和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起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格式文本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部分。 4、联系部门1: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电话:杨先生022-29998990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联系部门2: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齐春红 15320193262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联系方式:022-29998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
  联系方式:022-82660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春红
  电 话:1532019326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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