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沙坪坝区东部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25〕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为重庆沙坪坝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二标段(基础设施配套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沙坪坝区东部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25〕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为重庆沙坪坝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二标段(基础设施配套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沙坪坝区东部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沙坪坝区东部城区老旧小区周边进行改造提升,其中包括对站南路7号人行天桥等11座既有天桥加装电梯(电梯总数为25部);对溪景路等7条现状道路增设消火栓设,新建管道约3793米;对奋进路、嘉双路2条现状道路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5433平方米,并完善交通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临时用水用电、平基土石方、边坡、基础、主体、钢结构、绿化环境、交通标线标识标牌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包括道路运输协调等);材料设备场地内外的二次搬运及吊装;施工机械的二次安装拆卸及吊装;运输中对已有道路的保护、恢复、保洁等;道路开挖、市政交通占道、排水接沟、绿化、路灯、水电气讯等各种手续办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施工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电梯供货安装等相关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满足以下情形: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应包含: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4)具有投标货物电梯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招 标 人: | 重庆沙坪坝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街道磁器口南街1-2-2号 | 地 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168-12-3号 |
| 邮 编: | 邮 编: | 400030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万美 |
| 电 话: | 023-65234792 | 电 话: | 023-6545182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653684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