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00 分
技术响应:20.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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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8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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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六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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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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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0~5.00) |
对招标文件中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充分、透彻,目标阐述清晰,能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充分、透彻,目标阐述清晰全面的得5.0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较充分、较透彻,目标阐述较清晰的得4.5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一般,目标阐述一般的得4.0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不充分、不透彻,目标阐述不清晰的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00 |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 标的响应程度 (0~15.00) |
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参数等标准指标的响应程度: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15分: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功能配置及要求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对这些重要参数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则每项扣1分,其他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除“▲”以外的其他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对于其他条款偏离,以投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响应偏离情况为准。(注:招标文件标注“▲”需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参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逐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负偏差。)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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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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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企业管理体系 (0~2.00)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满分2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 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
2.00 |
| 信用要求 (0~3.00) |
信用等级满分为3分,其中AAA级及以上3分,AA级2分,A级及以下得1分。(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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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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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 (0~4.00)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综合评审。优得4分,良得3.6分,中得3.2分,差得2.8分,无内容不得分。 | 4.00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0~2.00) |
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 2.00 | ||
| 售后服务人员 (0~4.00) |
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的售后服务人员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证的,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4.0分。(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网站查询截图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04至2026-09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人员的证书、查询截图和社保一一对应,三者缺一不得分,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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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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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方案,由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调试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调试、验收方案,由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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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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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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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0~5.00)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相关服务业绩,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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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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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招标人: | 南京农业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666号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
| 联系人: | 于老师 | 联系人: | 吴有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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