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高铁东道路市政配套工程四期-海河堤岸改造工程(一标段)设计; 招标规模:1307 米; 招标范围:对海河安阳桥南侧260.00米至水线渡口之间长约717.00米的左侧堤岸实施防洪改造,设计行洪流量为800.00立方米/秒,堤防级别为2级。同步实施堤岸线东侧功能性配套提升工程,改造长度约590.00米,宽度约50.00-80.00米,面积约30835.00平方米。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本标段发包额约121万元。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近5年(2021 年10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类似设计工作的业绩。(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执业注册证书。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是指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3个月,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6)其他要求:近 3 年(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06日16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