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0日 16: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分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九楼901室 | 1,474,704.03元 | 98.62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B02130500 | B02130500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花季街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 黄恒晟 | 注册编号:闽2352020202107814,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徐强、刘晓铜、余淑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526210200012554;预算品目:B0213050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控制价):1714772.13元。二、付款方式:1、 预付款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人员设备进场且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为支付合同总金额(不含暂列金)的40%;2、 进度款付款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支付合同总金额(不含暂列金)的40%;3、 尾款付款条件:经结算审定完毕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及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0%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险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退还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险)。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号楼
联系方式:028-82719900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82746656
项目联系人:钟旭磊
电话:028-82746656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按项目编号 N5101152026000214 自动关联,共 2 条记录(处置预告 → 竞价/转让公告 → 变更 → 成交结果 → 终止/流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