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正刚司法鉴定所 |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9号8栋2楼201号、204号 | 611,000.00元 | 毛发毒品成份检测服务(初筛)(单价):50元 人员毛发及人体外常见毒品成分/含量检验鉴定服务(单价):710元 危害物检测服务(单价):280元 | 97.21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正刚司法鉴定所)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0029900 | C20029900 其他鉴证服务 | 毛发毒品成份检测服务(初筛) |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所辖区域(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及供应商执业实验区域 | 常规样本应在采样后,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自双方现场交接确认签字时间起计算)等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派员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取样或现场开展工作等 |
| C19010000 | C1901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人员毛发及人体外常见毒品成分/含量检验鉴定服务 |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所辖区域(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及供应商执业实验区域 | 常规样本应在采样后,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自双方现场交接确认签字时间起计算)等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派员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取样或现场开展工作等 |
| C19010000 | C1901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危害物检测服务 |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所辖区域(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及供应商执业实验区域 | 常规样本应在采样后,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自双方现场交接确认签字时间起计算)等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派员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取样或现场开展工作等 |
曾勇(采购人代表)、叶芝祥、谢随富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例如: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下的项目按照1.50%计算;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项目,100万以下部分按照1.50%计算,100万以上部分按照0.80%计算)。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343万元。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7705190。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
2、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采购人在本项目总限价(61.1万元)内按实际产生金额据实结算。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76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028-86406298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513
联系方式:何月、衡燕、王亮、胡青松;028-85446608-8833/8834
项目联系人:何月、衡燕、王亮、胡青松
电话:028-85446608-8833/8834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按项目编号 N5101062026000316 自动关联,共 2 条记录(处置预告 → 竞价/转让公告 → 变更 → 成交结果 → 终止/流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