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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华盛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宁夏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2025年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凤合苑)二标段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2025年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凤合苑)二标段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6-10-30 15:18: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通用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583630.00元 |
60天 |
合格 |
王冬霞 |
/ |
96.0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苏州中菱电梯有限公司 |
2557400.00元 |
55天 |
合格 |
李军 |
/ |
93.3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通宇电梯制造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482000.00元 |
55天 |
合格 |
褚鹏 |
/ |
92.24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宁夏华盛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公示期:2026-10-30至2026-11-02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旺 电 话:13895153682
代理机构:宁夏华盛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魏 电 话:13895392205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华盛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10-30 15: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