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前所街道前松线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002262070030000034-ZJZH-2026-016
项目名称:前所街道前松线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89176
最高限价(元):3105367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8917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开工令下达后不超过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交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需体现办理结果为“审核通过”)(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②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
③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公安部门查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向采购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 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查询信用信息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④ 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相关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3)为确保投标的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所需的CA数字证书办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
(4)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正式注册入库,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供应商承担。
(5)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6)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项目如有更正或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登陆上述网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前所街道办事处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椒北大街2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931047
质疑联系人:江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931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建发璞云6号楼(璞云中心)8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833966
质疑联系人:叶小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8339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2581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