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漳州市融媒体中心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2号5楼 | 449,000.00元 | 广播、电视服务(总价):449000元 |
合同包2:
服务类(漳州市融媒体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广播服务 | 广播电台宣传服务 |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执行 | 我单位满足采购内容及要求所有条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我单位满足采购内容及要求所有条件 | 149,500.00 |
| 2-2 | 电视服务 | 电视台宣传服务 |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执行 | 我单位满足采购内容及要求所有条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我单位满足采购内容及要求所有条件 | 299,5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郑怡 |
| 评审专家: | 林兆毅 、 李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代理费由各采购包成交供应商支付。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金额≤100万元*1.5%;采购包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开户名: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9080215110010000226581。)联系人:小颜,联系电话:0596-2659910。③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另有约定情形)无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采购合同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广播、电视服务:0.673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无
名称: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胜利西路丹霞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2523625
名称: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幢2楼
联系方式:18159667913
项目联系人:颜小环、方丽明
电话:18159667913
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