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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节能 竞争性磋商公告
蜀河镇寨坡村一二组新修路肩、排水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处置方 / 委托方
旬阳市财政局蜀河财政所
所在地区
旬阳市 旬阳县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1-05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标的价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报名截止
2026-11-05 剩 5 天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17829655655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蜀河镇寨坡村一二组新修路肩、排水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公告详情正文

项目概况

蜀河镇寨坡村一二组新修路肩、排水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西路钻石壹号23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2026ZC018

项目名称:蜀河镇寨坡村一二组新修路肩、排水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蜀河镇寨坡村一二组新修路肩、排水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蜀河镇寨坡村一二组新修路肩、排水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蜀河镇寨坡村一二组新修路肩、排水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蜀河镇寨坡村一二组新修路肩、排水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至 2026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西路钻石壹号23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西路钻石壹号231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西路钻石壹号23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西路钻石壹号2311室进行获取。

注:本项目采购人为旬阳市蜀河镇人民政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财政局蜀河财政所

地址:旬阳市蜀河镇高桥社区二组

联系方式:0915-7643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旬阳市财政局蜀河财政所

地址:旬阳市蜀河镇高桥社区

联系方式:17829655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829655655

旬阳市财政局蜀河财政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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