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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成交公告
长宁县财政局长宁县长宁镇至龙头镇扶贫公路建设一期(黄金滩大桥至三里半段)项目结算审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处置方 / 委托方
长宁县财政局
所在地区
长宁县 长宁县
报名 / 看货截止
详见公告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标的价
1.5%收取,100万 元
报名截止
详见公告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0831-4622067
该标已成交,可参考成交信息,也可关注同类货源。

成交结果

成交价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详情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6000069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长宁镇至龙头镇扶贫公路建设一期(黄金滩大桥至三里半段)项目结算审核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A座1407 1,175,879.00元 长宁县长宁镇至龙头镇扶贫公路建设一期(黄金滩大桥至三里半段)(百分比):65.00% 9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0039900 C20039900 其他咨询服务 长宁县长宁镇至龙头镇扶贫公路建设一期(黄金滩大桥至三里半段)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敏(采购人代表)、王昕、王玉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以下的部分按照预算金额1.5%收取,100万-500万的部分按照预算金额0.8%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财政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联系方式:0831-4639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哲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四川省宜宾的翠屏区东山路143号(华悦府)10幢1层10号、11号、12号

联系方式:0831-8737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31-8737581

四川哲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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