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一标段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津发改审[2026]2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一标段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津发改审[2026]2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江津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一标段包含江津区行政中心、公安局、双福育才中学、综保区一期 1#、2#仓库、综保区一期 1#、2#厂房、第三人民医院、白沙中心卫生院、江津区中心医院在内的 8 个实施点。利用已取得的上述各单位屋顶使用权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设计装机容量直流侧为 5932.08KWp(实际装机容量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并网接入意见为准)。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3785.3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及2年运维管理,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马垭大道88号江津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四楼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01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刘波 | 项目负责人: | 潘连芳 |
| 电 话: | 023-47232933 | 电 话: | 1336801288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81220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