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水云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水云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自筹及其他 ,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 广昌县莲乡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水云水库工程位于广昌县甘竹镇答田村,坝址坐落于抚河水系盱江洽港水支流水云水上,水库总库容1217万方,为中型水库。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主坝(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4.0米,坝顶宽6.0米,坝轴线长88米)、副坝(均质土坝,最大坝高8.2米,坝顶宽6米,坝轴线长40米)、坝身溢流表孔、放空孔、取水口以及下游消能防冲系统,上坝(进场)公路,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为26809.44万元。
2.2招标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72090298.48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含设备采购部分)招标控制价为:70091598.48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998700.00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总工期90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 12 月 13 日,完工日期:2029年 5 月 31 日,其中:
(1)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枢纽结构图(含平面图、断面图);60日历天内完成其他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完成 15 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
(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900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合同工程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
(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和本企业为其在开标前连续六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所有单位)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交易平台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交易平台-服务系统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所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所有单位)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截图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
(12)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 11 月 26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11 月 26 日 9:30时,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项目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7.5本项目拟投入施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
7.6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7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7.8本项目为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项目,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参加答辩会的情况汇总后上报监管部门,并按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对该投标单位进行查处。
7.9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且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予以否决。
注: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及以上;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及以上)。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人员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
7.10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
7.11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由广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4-3622368)、广昌县发改委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昌县莲乡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解放南路61号
联 系 人:饶先生
电 话:178079493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街道贤士一路39号11、12楼
联 系 人:李恒、程南瑜、李科、欧阳雪梅、龙泽翔、刘克丞、柳鸿彬、冯兆琨、谭頔贤
电 话:13617086964
监 督 机 构:广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0794-362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