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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熙筑·宸宇项目监理
处置方 / 委托方
详见公告
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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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18646171408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公告详情正文

哈尔滨市熙筑·宸宇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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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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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熙筑·宸宇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熙筑·宸宇项目 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以2604-230103-04-01-43099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城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熙筑·宸宇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南岗区电缆街和规划学府西一道街西南角。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哈尔滨市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项目。用地面积:5.25497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39176 万平方米。1.本项目预计规划建设住宅楼11栋,其中:主体地上7层1栋、主体地上11层2栋、主体地上13层1栋、主体地上14层1栋、主体地上15层2栋、主体地上16层1栋、主体地上17层3栋,住宅建筑面积合计9.09万平方米。2.公共服务设施公建及商服部分本项目预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公建及商服6栋,主体地上1-2层,建筑面积0.84万平方米(包含幼儿园3785.13平方米)。3.地下车库部分本项目在场区设置地下停车场(兼做人防工程),地下建筑面积约1.97 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在内的1#、2#、3#、5#、6#、7#、8#、9#、10#、11#、S1#、G1#、幼儿园、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11.939176 万平方米。包含本项目的施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进度结算审核、出具进度结算审核报告、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含施工总承包、招标人单独发包的项目和总承包方授权发包人发包的项目,如综合管网、电梯、庭院、排水、正式电等)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并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备案、综合验收。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若分地块不同阶段施工,未按照计划工期完工,监理费中标总价不予调整,不再额外增加其他费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230379.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总监注册执业单位需为投标人,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和招标文件要求派驻项目管理机构。并提供近3个月(2026年07月至2026年0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及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和招标文件要求派驻项目管理机构,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城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居街72号
联 系 人:李一煌
电    话:1864617140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晟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保税二路1号4-C
联系人:谢辉
电  话:16663688688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谢辉
电  话:1666368868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17号
电  话:0451-8451854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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