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表
E6531003908002761001002
| 工程名称 | 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全过程技术咨询与工程管理项目 | |||||
| 建设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 |||||
| 中标工程范围 |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与工程管理服务。 |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中国地质科学院 |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5860000元 | ||||
| 大写 | 伍佰捌拾陆万元整 | |||||
| 投标工期(天) | 78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
| 建造师姓名 | 刘凯 | 注册级别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53202210001 |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刘凯,证号:53202210001;技术负责人:闫金凯,证号:53202210003;项目成员:张保建,证号:53202010004;项目成员:张代磊,证号:53202120048;项目成员:陈飞妤,证号:70202220011;项目成员:季燕南,证号:900002016341;项目成员:王剑昆,证号:JCY201704;项目成员:肖潇;项目成员:曹劲楠。 | |||||
| 业绩公示 | 1.万宁市小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2.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数字赋能与智慧监管项目”矿山生态系统质量评估与预警技术服务 | |||||
| 备注 |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五地质矿产勘查院) |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5940000元 | ||||
| 大写 | 伍佰玖拾肆万元整 | |||||
| 投标工期(天) | 78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
| 建造师姓名 | 张学明 | 注册级别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鲁220001433100234 |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张学明,证号:鲁220001433100234;技术负责人:王延岭,证号:鲁230001433100243;项目成员:徐飞,证号:鲁220001433200194;项目成员:周红升,证号:180001433200166;项目成员:杨珂,证号:鲁190001433200203;项目成员:刘蛟,证号:鲁180001433200156;项目成员:张宝星,证号:SDDKZ2017066;项目成员:李秀雯,证号:鲁19000393330051;项目成员:杨宝萍,证号:鲁190003933300053。 | |||||
| 业绩公示 | 1.邹城市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东山头村、羊山村、宋家山头村、南沃村)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序号1);2.邹城市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大束镇洪门村、香城镇谷山前村、张庄镇位庄村北、峄山-凫山生态屏障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序号2) | |||||
| 备注 |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5898000元 | ||||
| 大写 | 伍佰捌拾玖万捌仟元整 | |||||
| 投标工期(天) | 78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
| 建造师姓名 | 谭肖波 | 注册级别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鲁210001433100208 |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谭肖波,证号:鲁210001433100208;技术负责人:李生清,证号:鲁220001433100254;项目成员:马超,证号:鲁230001433200280;项目成员:徐士民,证号:鲁 160820200124;项目成员:孔涛,证号:鲁200001433200294;项目成员:孙斌,证号:鲁 160820200099;项目成员:郭道冉,证号:鲁240001433200324;项目成员:张清平,证号:鲁230001433200279;项目成员:罗振江,证号:鲁230001433200273。 | |||||
| 业绩公示 | 1.济南市市中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施工项目-瓦峪片区技术服务;2.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葫芦套村葫芦套山及北宅科村蟠龙山 1 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 备注 | ||||||
| 公示开始时间: 2026-10-23 | 公示结束时间: 2026-10-26 |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