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福安市南塘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设备制安及自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南塘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设备制安及自控系统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宁德市水利局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南塘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5]74号、宁德市水利局《关于福安市南塘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水审批[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河道堤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补助外,其余由福安市财政统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安市河道堤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安市南塘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设备制安及自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甘棠镇南塘村;
2.2 工程规模:除险加固后水闸主要建筑物由上下游连接段及闸室等组成,共设5孔,总净宽30m,最大过闸流量457m3/s,是一座以防洪、挡潮、排涝为主要任务的中型水闸工程;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建设工期:总工期为12个月;
2.6 最高控制价:5587570元(其中设备制安3793408元、自控系统1794162元);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质量标准(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格的要求,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9 交货地点:以招标人书面指定地点为准;
2.10 交货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材料的交货期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设备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和供货设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10月10 日12 时至2026年 11月04 日 0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4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 (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福安市河道堤防服务中心
地 址:福安市富春路京都花园别墅A座1号,邮 编:355000
电 话:0593-6332127,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邮 编:352100
联系人:郑卫清(项目负责人)、缪胧,电子邮箱:/
电 话:0593-2916316,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7楼
联系电话:0593-6334380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水利局
地 址:福安市中兴西路16号
联系电话:0593-6383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