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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看守所迁建工程监理
处置方 / 委托方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所在地区
河北省 唐山市 曹妃甸区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1-04 09:0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报名截止
2026-11-04 09:00:00 剩 9 天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18733339776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

公告详情正文

曹妃甸区看守所迁建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6-10-10 16:16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看守所迁建工程监理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6〕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715.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9470.6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被羁押人员用房、办案及管理用房、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检察院及法院用房、附属用房、武警用房,配套建设看守所场地、安全警戒设施、医疗设施等,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迁曹线-秦滨高速口西侧地块。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及其他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25.1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
3.1.2信誉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上述信用要求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
3.1.5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类型划分标 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12 09:00:00至 2026-10-1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1-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4)其他:①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进行注册登记手续。投标人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互认平台: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②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向唐山弘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赵新宇,联系电话:0315-8987372,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5-8757269/88203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弘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政法大楼313号 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B座4045
邮编: 063200 邮编: 063200
联系人: 李金明 项目负责人: 赵新宇
电话: 0315-8787230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5-8987372
传真: 0315-8787230 传真: 0315-898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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