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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红星村、富饶村5.1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富饶村2.37万亩)施工、监理
处置方 / 委托方
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1-02 09:3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报名截止
2026-11-02 09:30:00 剩 7 天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15072320260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仅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方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类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方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方不得多于2家;

公告详情正文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红星村、富饶村5.1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富饶村2.37万亩)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26-10-10 10:27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红星村、富饶村5.1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富饶村2.37万亩)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红星村、富饶村5.1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富饶村2.37万亩)施工、监理 已由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红星村、富饶村5.1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富饶村2.37万亩)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富饶村

2.3招标规模:建设2.37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新建项目2.3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变电工程等工程

2.4项目计划投资:14110.26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F1507232026092101001002标段名称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红星村、富饶村5.1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富饶村2.37万亩)监理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万元)58.854499工期(日历天)417
标段编号F1507232026092101001001标段名称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红星村、富饶村5.1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富饶村2.37万亩)施工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5873.369133工期(日历天)4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仅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方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类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方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方不得多于2家;本项目联合体具体要求: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成员方负责本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报名(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2.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3.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4.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5.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10 17:00 至 2026-11-02 09: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0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18号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405室

联 系 人:包楚鲁

联系电话:17614981111


           

招标代理: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12层

联 系 人:郝政威

联系电话:15148303978


           

行业监管: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地    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18号

联 系 人:孙宇峰

联系电话:18547045566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10-10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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