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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施工标段)、(监理标段)
处置方 / 委托方
详见公告
所在地区
志丹县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0-22 10:0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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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7420000000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含二级 )及以上 资质 ,以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 (含 一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 并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且 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 监理标段: 本 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 申请人拟派 项目总监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且 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

公告详情正文

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3198;
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3192;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 已由 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关于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志审批城环发〔2026〕6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东尧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拟建工程位于志丹县城区 。

2.2工程规模: 拟建工程主要实施范围为志丹县北滨大道(含城北崇文街沿线、保安新村、园丁小区)与南滨大道,通过工程改造,将现状合流管道作为雨水排放通道,新建污水管道单独收集生活污水。新建污水管网总长度为12.53km,其中DN300接户管2052m,DN300污水主管2963m,DN400污水主管2959m,DN500污水主管1865m,DN600污水主管2691m,管材为加筋聚乙烯(PE)复合管,配套1000x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383座。

污水管线工艺:施工管线位于道路两边下方,双管布置,管材选择加筋聚乙烯(PE)复合管。北滨大道(起点薛家沟,经保安新村、园丁小区,终点宏海大酒店门口)新建主管线(DN300-600)总长6545m,接户管(DN300)1200m,新建污水检查井280座,沟槽支护工程559m;南滨大道(起点范公桥南端,终点新车站门口)新建主管线(DN400-600)总长3000m,接户管(DN300)852m,新建污水检查井103座,沟槽支护工程517m.

道路破除及恢复:排水管道埋设后道路工程路面恢复按照原有路面结构进行恢复,原有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破修面积共54034㎡。对破坏道牙统一更换,采用花岗岩材质。

    2.3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项目概算总投资: 5746.01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4871.23万元。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监理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2025年度,每年度一份,共3份),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1份(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成立未满一年的,业绩不作要求;

3.4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3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10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审查。

6.4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城南建材市场1号楼四楼,联系人:王进,联系电话:1535398292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志丹县城南建材市场1号楼四楼

联   系  人:王进(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1535398292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东尧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壹号3号楼1单元0102室

联   系  人:曹静

电       话:19891113425

 

监 督  单 位:志丹县政府招投标工作中心 

电        话:0911-662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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