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货源列表 ★ 我的收藏
废旧物资 招标公告
新场镇物业应急维修特约服务站维护-新场镇物业应急维修特约服务站维护采购公告
处置方 / 委托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所在地区
上海市 市浦东新区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0-20 14:0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标的价
48万元
报名截止
2026-10-20 14:0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15000204863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公告详情正文

采购公告

新场镇物业应急维修特约服务站维护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采购条件

    本新场镇物业应急维修特约服务站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镇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新场镇物业应急维修特约服务站维护
    2、项目编号:HJ2026-09-045
    3、预算金额:48万元;最高限价:48万元
    4、项目内容:“新场镇物业应急维修特约服务站”的日常维护和运作及固定设施设备维保。(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交付地点:新场镇辖区内
    6、服务期限:2026年11月0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不再执行小微企业10%价格扣除;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按规定提供对应材料的,视同中小企业可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到2026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获取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8号楼3楼
    3、获取磋商文件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3.1、提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被授权代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文件售价为800元/本,售后不退;
    3.5、发布媒介: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
    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亦可前往现场领取,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8号楼3楼。材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获取文件,相关验证材料原件须于磋商现场提交。若提交材料存在缺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文件获取申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4时00分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3、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8号楼3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4时00分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8号楼3楼

七、其他
    1、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响应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2、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响应,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获取磋商文件时所需提供的材料要齐全、有效,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环西路58弄27幢63号楼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15000204863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上海惠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8号楼3楼
    联 系 人:杨中用
    电    话:1358559640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该详情需付费查看

单条详情仅需 ¥0.3

已付费查看过的标讯永久免费回看

请先登录账号后付费查看

或开通VIP会员,无限查看全部详情

开通VIP会员

同地区近期货源

📥 正在下载

正在准备文件...
0%
请稍候,正在打包Word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