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施工标段十五、全过程技术咨询与工程管理、水保监测监理)项目已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以自然资办函〔2025〕28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项目区介于东经71°39′至79°52′,北纬35°28′至40°16′。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天山南麓、帕米尔高原东缘、喀喇昆仑山北麓与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交汇地带,涉及喀什市、疏附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2.项目规模:本次示范工程根据喀什地区未治理且无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系统受损程度,通过地质环境隐患消除、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措施,完成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351处、图斑面积不小于1292.27公顷,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不小于1705.15公顷。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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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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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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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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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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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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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1003908002761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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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水保监测、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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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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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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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提供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编制监测报告、监理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编制内容符合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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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1003908002761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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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全过程技术咨询与工程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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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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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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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与工程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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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100390800276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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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喀什噶尔河绿洲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标段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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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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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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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斑面积3.8863公顷,治理区面积5.8454公顷。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直至完成工程验收交付、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施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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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满足以下①、②项中的要求:
①标段十五施工: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水保监测、监理项目: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①、②、③项中的要求:
①标段十五:具有水工环(或)工程与环境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②全过程技术咨询与工程管理项目:具有水工环(或)工程与环境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水保监测、监理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
3.投标其他条件:(1)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开标日前一年内新成立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潜在投标人在“我要报名”菜单里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系统中选择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视为潜在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潜在投标人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关资料;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投标单位需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自开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单位将此证明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单位名称: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联系人:陈阳,联系方式:0998-2671025。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xj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 | 杨涛、邓法章 | 联 系 人: | 范婧、任安琼 | 联系人: | 王科明 |
| 电 话: | 0998-2958505 | 电 话: | 13999102658 | 电 话: | 0998-2532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