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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闽江流域中游(福州段)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处置方 / 委托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所在地区
福建省 福州市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1-02 09:3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2026-11-02 09:30:00
标的价
(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4557302 元
报名截止
2026-11-02 09:30:00 剩 3 天
竞价 / 拍卖时间
2026-11-02 09:30:00
联系电话
0591-62301502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公告详情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流域中游(福州段)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已由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梅发改审批〔2024〕152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雄江镇梅雄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2平方公里(hm2)环境整治、1.5公里长的步道整治提升工程、建筑面积约2316.8平方米的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教育馆整体装修改造提升、建筑面积约789.15平方米的生态教育研学中心改造、装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房建、市政、园林绿化、信息化等相关内容,包含生态治理及修复、雄江流域沿线环境提升巡护道路、环境整治、前端感知设备、传输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及解说系统、科研监测体系、防灾减灾监控、林火防控设备、数据传输与信息化集成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 3000~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55730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30 18:00:00 至 2026-11-02 09: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4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1-02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世纪大厦八层,邮编:3508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2301502 ,传真:/

联系人: 黄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 范良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传真:0591-83393305

项目负责人: 黄丽婷

联系人: 黄丽婷、吴晓君、应俊、杨旻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 李水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623013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清县林业局、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联系电话:0591-6230883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316国道边梅溪新城)

联系电话:0591-623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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