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宗地产业、能耗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
1.竞得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贵州省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试行,2022 年版)(修订)》》,严禁新建、扩建化工、磷化等涉重污染产业项目,不得布局负面清单内禁止类产业。(仅用于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化配套改造,且不新增产能、不新增生产装置的项目除外)。
2.项目落地须严格落实产业、环保、安全、能耗及投资强度等前置管控条件,严禁违规新增产能。
3.禁止建设列入国家及贵州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禁止高耗能、高排放、重金属冶炼、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重污染项目;限制类产业项目落地前须完成污染物总量核定,满足区域环境质量管控目标。
4.竞得人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全部准入条件。若项目违反产业、能耗、环保等准入条件,按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意向竞买人应认真研读原公告、本补充公告及宗地相关资料,实地踏勘地块,充分知晓宗地产业、能耗、环境管控全部要求,一经报名,即视为知悉并自愿接受全部出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