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30 10:12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经开区高峰园石梁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施工内容包含武警营房围墙及附属、电控门及控制系统、AB门幕墙、10kV高压电缆敷设(含配套接头、保护套管)、电动伸缩门等工作内容,满足项目安防、供电等配套功能使用需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37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完成施工图图示范围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如有)的所有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提供的补遗、答疑、澄清资料等相关内容、以及其他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并交付的各种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签署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2)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三合监狱 | 代理机构: | 重庆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万州区天子路1219号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东湖南路40号2幢4-15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朱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何昌芹 |
| 电 话: | 023-58379869 | 电 话: | 023-6778669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675758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