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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2026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高原冷凉蔬菜低温保鲜库建设项目(EPC)标段一
处置方 / 委托方
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
所在地区
年海东市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1-16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报名截止
2026-11-16 剩 21 天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010000760641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公告详情正文

[海东市·乐都区][公开招标][施工]2026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高原冷凉蔬菜低温保鲜库建设项目(EPC)标段一[已发公告]

【 信息时间:2026/09/30 11:46: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6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高原冷凉蔬菜低温保鲜库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高原冷凉蔬菜低温保鲜库建设项目(EPC)已由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政函[2026]2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

(2) 规模:新建594.09㎡低温保鲜库1座及配套消防设施、室外附属设施,制冷、制冰设备及叉车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4159001001

标段名称:2026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高原冷凉蔬菜低温保鲜库建设项目(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438.6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90.0天

招标范围:新建594.09m2低温保鲜库1座及配套消防设施、室外附属设施,制冷、制冰设备及叉车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分工明确。(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6)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7)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4159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ggzyjy.gov.cn)”(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须上传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获取时间:自2026年10月01日 0:00 时至 2026年10月05日 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6日&nbsp9:00

5.2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机位3)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应当拒收。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ggzyjy.gov.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

接收异议联系人:徐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8650205

8、行政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联系方式:0972-861212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17号3号楼10525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罗宏元

电    话:0972-8650205

电    话:0971-3635878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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