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一院江西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三、详细评审”评分标准中的“综合实力”评分项:“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具有①耐火性能、②建筑工程材料及构配件、③机电工程安装、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⑤建筑幕墙。每具有1项检测能力得1分,最多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CMA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项评分不要求《CMA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类别名称字眼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投标人提供的《CMA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所载检验检测能力,对应招标文件所列大类项下对应的分项检验检测业务范围的,即视同具备该大类检测能力。
招标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代理机构: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