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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处置方 / 委托方
平顺县人
所在地区
山西省 平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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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4042520260

公告详情正文

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2:57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25202609230009-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平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晋发改审批函[2026]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顺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省财政  
厅统筹安排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FD140425202609230009-02  
2.2项目名称: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平顺县东寺头乡寺头村村南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依据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  
准》(建标 138-2010)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执行人  
民法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二类标准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1029.63平方米。主要建设人民  
法庭审判用房、审判人员工作用房、附属用房、生活用房等各类功能用房,以及建设室外  
道路硬化、绿化、管网、边坡支护、围墙、大门等配套工程。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自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  
果告知截图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 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和养老保险  
明细(须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  
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09月 24日至 2026年 10月 30日 09时 30分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ggzy.changzhi.g  
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0月 30日 09时 30分  
2、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ggzy.changzhi.gov.cn/)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ggzy.changzhi.  
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 10月 30日 09时 30分  
2、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  
开标前需准备好 CA锁(详情联系 CA咨询电话)、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  
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55-2090080;北京 CA: 03  
55-2136789;山西 CA:0355-2090058。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  
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https://ggzy.changzhi.g  
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单位:平顺县人民法院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55-8922328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兴华街 16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5-8860381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顺县人民法院  
地址:平顺县彩凤街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55-8922328  
电子邮件:psxfylf@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 135号后院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55-512355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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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流程时间线

按项目编号 ZFD14042520260923 自动关联,共 2 条记录(处置预告 → 竞价/转让公告 → 变更 → 成交结果 → 终止/流拍)

2026-09-24
招标公告 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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