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电子科技产业制造基地项目供配电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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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 (5)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及综合服务费:①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41%计算代理费,计算基数以标段中标金额计算后交纳;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的收取,按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标准的41%计算,计费基数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②综合服务费及公证费:综合服务费按宁发改价费字[2023]614号文件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投标人承担30%,招标人承担70%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公证费由中标人向公证处缴纳。上述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并综合包含在报价中,不单列,结算不调整,招标人不补偿。
现修改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 (5)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及综合服务费:①本次招标代理相关费用暂定为78471元,具体缴纳金额根据中标金额进行调整;②综合服务费及公证费:综合服务费按宁发改价费字[2023]614号文件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投标人承担30%,招标人承担70%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公证费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上述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并综合包含在报价中,不单列,结算不调整,招标人不补偿。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中给定格式提供。
现修改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须按“第九章 其他”中给定格式提供。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中给定格式提供。
现修改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须按“第九章 其他”中给定格式提供。
四、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3917026.04元,其中暂估价0元
修改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3860438.69元,其中暂估价0元
五、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有调整,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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