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芦台经济开发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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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2005159002681001003 | ||||||||||||||||||||||||||||||||||||||||||||||
| 招标内容: | |||||||||||||||||||||||||||||||||||||||||||||||
芦台经济开发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台经济开发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芦发改【2026】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水务电力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水务电力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地址:芦台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输水管道约43.4km、加压泵站9座,管道敷设至海北镇20个村口,连接村内供水系统管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2 09:00至2026-09-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北京凤凰英才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文,联系电话:0315-2806028。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水利局 电话:0315-203174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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