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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博州精河县城“畅通城市”综合枢纽基础设施项目
处置方 / 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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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畅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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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正文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或项目法人)
项目批准文件名称
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
估算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招标计划工期
计划招标时间
1
博州精河县城“畅通城市”综合枢纽基础设施项目
精河县交通运输局
《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博州精河县城“畅通城市”综合枢纽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本项目位于G30连霍高速公路精河服务区东侧,博州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南侧,距离精河县城约8km。起点与精河服务区南区场坪相接,经过东侧餐饮、停车区后上跨G30(K4018+485处),然后回头接入精河服务区北区东侧场坪,终点与精河县Z570线(原G312线)形成T形交叉口,路线总长6.1km(含连接线)。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已形成以G30连霍高速公路为干线、乌伊路(原G312线)精河县火车站-八家户农场公路为支线的公路网络体系。项目区域无铁路,本项目与铁路未产生干扰。本项目采用城市道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8.5m,双向两车道。全线设大桥1座(182.5米),1-4×3.0m钢筋混凝土箱涵1道,设置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1处、开口1处、管线交叉2处。主要控制点:G30连霍高速、精河服务区、高速公路改扩建空间、枸杞小镇、乌伊路(精河县火车站-八家户农场公路)、加油站、机耕道等。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共划分1个标段,即1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道路和停车场部分,其中道路部分实施长度约1.298公里,停车场实施0.8万平方米;其余道路部分以及供水管网、供热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范围具体包含:①勘察设计内容包含:施工图勘察设计,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其他工程、环保、景观等工程,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工作。②施工内容包含: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其他工程、环保、景观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500.0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026年09月23日
备注: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与,所列招标项目内容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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