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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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政德大厦733.64㎡五年期房屋出租(可分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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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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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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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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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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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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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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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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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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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 16:0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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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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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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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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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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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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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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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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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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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咨询:余老师 张老师 029-61288985;
2、报名咨询:胡老师 张老师 029-88661314;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
2026年9月22日10:00-11:00(过时不候)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政德大厦(原方圆大厦)第三层北半幅(踏勘时请携带盖章版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方式: 029-61288985;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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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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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政德大厦733.64㎡五年期房屋出租(可分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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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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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政德大厦733.64㎡五年期房屋出租(可分租)(第二次)。面积:733.64平方米;挂牌价:200000元/年;位置: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政德大厦第三层北半幅。
押金支付方式:无;租金调整方式:无;租金支付要求:按年支付,年度租期开始前1月,按照年度租金转账支付。起租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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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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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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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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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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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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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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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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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气象局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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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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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气象局计划财务处关于同意杨凌气象局闲置房屋公开招租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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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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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气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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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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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租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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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信息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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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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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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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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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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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支付/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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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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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终结。 t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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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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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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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需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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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租赁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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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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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承租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价须知》。 意向承租方按承租方资格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请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完成保证金缴纳,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网上不支持第三方支付渠道(如微信、支付宝等)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个人)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个人)名称及账号一致)。
意向承租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本次出租的房屋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承租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价房屋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状况及房屋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拒付成交价款及拒绝办理移交等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承租方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承诺对自己竞租该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的后果。
2、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出租房屋现状,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承租移交等后续手续,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一次性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付清一年度房租(即成交价款)。同时应于年度租期开始前1月,按照年度租金向杨凌气象局指定账户转账支付本年度租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未付清成交价款,视为承租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网络竞价人交纳竞价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网络竞价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第五条 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情况,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
2、装修改造: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的,出租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承租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的,必须出资恢复房屋原样。承租方如私自更改或乱接用电线路、上下水、消防设施等,对违规操作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租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3、房产用途使用说明:本房产须用于办公用房使用,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增加用途,变更业态;禁止用于洗浴、KTV、游戏机房等扰民业态;禁止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的培训类业态;不得用于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和补习。不得开展上级有关规定禁止的项目,改变经营范围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不得将房屋用于对外投资、入股、合资或抵押等,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承租方私自对外转租、分租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以房投资入股,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规定。能够严格遵守政德大厦相关管理规定,能与入驻政德大厦的各单位和睦相处。
5、违约责任: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等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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