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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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长安区射击馆内飞碟靶场宏站及室分下沉机房30㎡场地五年期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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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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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2026-000221-C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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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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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5年租金合计:1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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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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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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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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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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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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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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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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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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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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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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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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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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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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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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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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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咨询:郭老师 13991398002;
2、报名咨询:胡老师 张老师 029-88661314;
3、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9月9日 10:00(过时不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射击馆南路1号(现场踏勘时请携带盖章版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联系电话:张老师 029-85252190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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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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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长安区射击馆内飞碟靶场宏站及室分下沉机房30㎡场地五年期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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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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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租的场地,租赁面积30㎡,宏基站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射击馆内飞碟靶场,机房位于地下室。评估价:29000元/年。出租期限:5年,场地状态为出租状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该场地卫生、消防、安全、维护维修及保养等由承租方承担。起租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租金支付要求:首期租金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省级国库非税收入指定账户(出租方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续每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后15天内支付。押金要求:无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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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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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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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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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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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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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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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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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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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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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体字[202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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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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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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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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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租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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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信息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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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且该报价等于或大于底价)确定最终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为100元及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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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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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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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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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支付/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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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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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信息发布终结。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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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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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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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需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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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赁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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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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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承租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承租方按承租方资格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请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缴纳,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网上不支持第三方支付渠道(如微信、支付宝等)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个人)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个人)名称及账号一致)。
意向承租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本次出租的场地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承租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价场地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场地状况及场地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成交价款及拒绝办理移交等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承租方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承诺对自己竞租该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出租场地现状,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承租移交等后续手续,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首期租金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省级国库非税收入指定账户,后续每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后15天内支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付清成交价款、代理服务费等视为承租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特别说明
1、标的物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承租方私自更改水电线路操作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租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场地用途使用说明:不得开展上级有关规定禁止的项目,改变经营范围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期满次日,必须将承租场地及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完好(以场地出租时条件状态为准,移交给出租方。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或场地现有用途。不得转租、群租、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改变房屋结构;不得以房投资入股、不得联营牟利,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要求。
6、其他:承租方须遵守陕西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相关管理规定,服从我中心的管理。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或场地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第六条 交易服务佣金:项目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标的年租金成交价×5%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服务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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