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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 招标公告
西安培华学院一批报废仪器设备及家具等校本资产处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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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891195507

物资明细

物资品类
国有产权

交易信息

详见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J-2026-000214-C07
数据来源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6-09-01 15:36:42
原始链接
付费后可见

公告详情正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安培华学院一批报废仪器设备及家具等校本资产处置

项目编号

SJ-2026-000214-C07

挂牌价(元)

96875元

保证金(元)

30000元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2026年9月1日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9月7日16:3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9月9日 17:00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2026年9月10日 10:00

披露公告期

5个工作日  

评估价(元)

96875元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张老师 13891195507;

2、报名咨询:胡老师  张老师 029-88661314;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6年9月2日10:00-12:00;10:00在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东门集合统一带看,过时不再单独接待;联系电话:13891195507;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西安培华学院一批报废仪器设备及家具等校本资产处置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的固定资产,包含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若干件,原值为19949307.51元,评估值96875元,均已达到使用年限。根据资产处置有关规定的要求,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具体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西安培华学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姜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注册地址

西安市白沙路南段2号

机构性质

民办非企业单位

批准单位名称

陕西省教育厅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内部工作审批表

转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一次性支付/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含有废旧物品回收等字样。

报名需提交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产受让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受让方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账号信息,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交纳。意向受让方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意向受让方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第四条  本次标的转让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评估报告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意向受让方须实地、仔细察看标的物,充分重视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受让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踏勘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西安华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确认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受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资产受让合同》及付清成交价款、服务佣金等,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特别提示:网络竞价人交纳竞价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网络竞价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第六条  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交易后续手续,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意向受让方须在付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第八条  竞价成功后,意向受让方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华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款*5%的服务佣金,服务佣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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