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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交易 招标公告
北京京环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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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环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备一批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28232002

发布时间:2026-08-18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京环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28232002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京环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设备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1323.13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6-8-18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是否自动延期: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110100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3、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4、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清运完毕的,甲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受让方应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6. 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服务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622929.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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