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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处置方 / 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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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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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 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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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8941322229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 (含)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公告详情正文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三标段(林权测绘)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三标段(林权测绘)已由清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清发改备字(2026)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顺清发林业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抚顺清发林业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由抚顺清发林业经营有限公司实施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有北三家林场、苍石林场、城郊林场、大边沟林场、大孤家林场、大苏河林场、甘井子林场、夏家堡林场、杨树威林场、英额门林场等10个林场范围内78,209.03亩落叶松人工商品林的主伐、采伐迹地造林、抚育、有害生物防治,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工程内容。

2.2招标范围:对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总场下辖10个国有林场开展林权调查测绘,办理林权不动产权证。

2.3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根据甲方要求分阶段办理产权证。

2.4服务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总场下辖10个国有林场,包括北三家林场、苍石林场、城郊林场、大边沟林场、大孤家林场、大苏河林场、甘井子林场、夏家堡林场、杨树崴林场、英额门林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2024年度或2023-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以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为准)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 数量不得超过2家;(2)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5日14时00分至 2026年05月22日17时00分,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512-58188091、024-23447977。

6.投标相关事宜

6.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盛先生,联系方式:1894132222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顺清发林业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榆树街

联 系 人:刘珊珊

联系方式:1347813923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301室

联 系 人:陈宇飞、卢家祺、马志强

联系方式:024-3133882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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