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BS改性沥青加工服务 (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等 列入年度投资计划,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100% ,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2026年度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修复、预防养护工程项目所用SBS改性沥青的加工生产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养护工程项目所用SBS改性沥青的加工生产,性能等级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SBS类I-C),加工地点为中标人在辽宁省内的集中加工厂。用于SBS改性的基质沥青由招标人确定的供应商配送至中标人改性沥青加工地点,中标人自行采购SBS改性剂等材料,改性沥青加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调取并配运至项目工地。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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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加工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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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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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加工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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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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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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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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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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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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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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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最终结算以SBS改性沥青实际加工用量(不含改性外掺济用量)、实际综合单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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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加工期
2026年6月~2026年12月。根据加工合同及招标人具体需求,加工期内不定期加工(主要加工期集中在每年的6~10月份),中标人收到基质沥青且招标人发出批次加工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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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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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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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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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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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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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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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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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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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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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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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货完成日期为准),投标人加工生产的SBS改性沥青累计数量不少于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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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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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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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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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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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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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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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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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在辽宁省内自有改性沥青加工厂,加工厂须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同时须取得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验收批复(或备案回执);
2.满足要求的加工工厂须自有改性沥青加工生产成套设备,设备额定产能累计不小于100吨/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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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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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配套存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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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自有固定基质沥青储库,存储能力累计不小于2万吨;
2.投标人应自有固定改性沥青发育储罐,存储能力累计不小于1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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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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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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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有能够证明拟加工的SBS改性沥青合格且同时满足下述第5.4条所列全部技术指标要求的有效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若检测报告无法体现有效期,应提供出具检测报告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之后的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应为具备计量认证(CMA)资质、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试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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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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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加工的SBS改性沥青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沥青产品的技术指标以“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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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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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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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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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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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入度25℃,100g,5s(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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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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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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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入度指数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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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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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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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度5℃,5cm/min(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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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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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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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化点T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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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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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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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运动粘度(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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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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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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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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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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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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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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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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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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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析,48h软化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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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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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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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恢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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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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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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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OT(或RTFOT)后残留物质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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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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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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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OT(或RTFOT)后残留物针入度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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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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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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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OT(或RTFOT)后残留物延度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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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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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试验方法按照现行《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3410-2025)规定的方法执行。
2.改性剂最低掺量应不小于4%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改性沥青添加剂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不应使用矿物填料类、硫磺类和塑性类的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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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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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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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具备装车线可供改性沥青运输车辆装货提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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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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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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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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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参与 3 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所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不同投标人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交易主体身份诚信库入库。相关操作手册查阅网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电 话:024-23878036
监督部门: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电 话:024-81670092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24-81670135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