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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本溪段电力迁改工程监理
处置方 / 委托方
详见公告
所在地区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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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 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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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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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 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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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4-42818180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公告详情正文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本溪段电力迁改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 (以下简称“本项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路【2025】166号)已批复,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和自筹 ,招标人为 本溪市本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本溪段电力迁改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就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自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连山关村,与丹阜高速相接,止于大连市庄河市光明山镇光明山村,与庄盖高速相接。全长174.713公里,其中新建155.772公里、完全利用18.941公里设置陈家(枢纽)、连山关、青苔峪、黄花甸、苏子沟、兴隆(枢纽)、邱家堡(枢纽)、新甸、冰峪沟、太平岭、光明山(枢纽)11处互通式立交。新建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完全利用段维持原技术标准。

2.2 合同估算价:152.31万元。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等。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计划2026年3月15日开工,2026年6月15日竣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投标保证金: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2月2日8:30时2026年2月9日23:59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3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6.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自行在网上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顺延开标时间,直到开标系统恢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0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本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单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281803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于阳

电 话:024-23388267

传 真:024-2338850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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