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合同包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蓝宇档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友谊路58号 | 776,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蓝宇档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文化艺术服务 | 雅安市档案馆馆藏民国档案目录数据采集 | 对民国档案进行著录,包括文件级、案卷级档案著录、目录打印、备考表打印填写四个方面的工作 | 1.案卷题名重新拟写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按“条”计单价,整个项目按实施进度分步验收、据实付款,直到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2.未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如有不符,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供应商在近 5 年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从事档案加工工作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及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需拥有能熟练掌握档案著录标准技术且能独立完成档案案卷级、文件级著录的员工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有参与本项目著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档案著录岗前测试,以决定其是否能从事本项目任务;如档案著录人员与响应时不符,并且测试合格率未达到 90%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各设备用电、空调用电等由采购人负担,用电过程的安全、消防等事故由供应商自负。 6.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设备(设备主要包括:电脑、耗材、存储设备等)由供应商自行准备,项目完成后电脑硬盘和存储设备全部无偿移交采购人,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考虑本项费用。 7.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参照采购人工作时间。 8.成交后提供所有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若需要更换项目人员,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1 文献著录总则 GB/ T3792.1-2009 2 档案著录规则 DA/T18-1999 3 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民国档案著录细则 DA/T 20.1-1999 4 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采集操作办法 5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DA/T68-2020 6 四川省档案馆民国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试行) 7 四川省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 | 776,000.00 |
黄文奎、刘刚、刘哲蒙(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加合理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12360元。交款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交款。收款单位: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南城支行。银行账号:100130000072004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2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623238;监督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81号;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三、成交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文芝18683593007
名称:雅安市档案馆
地址:雨城区正和路1号
联系方式:0835-2229500
名称: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4栋1604
联系方式:18908169817
项目联系人:程显
电话:18908169817
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