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金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堂县赵镇 | 91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金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2022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提供车况良好的承租车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车辆保险单(含交通责任强制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轿车200万元、皮卡车150万元)、座位险(1万/座)、驾乘险(10万/座)。甲方对车辆拥有所有权及对车辆财产处置权、管理权、调配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车龄均须在 5 年以内,车况良好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须证照齐全,提供上路行驶所需的各种证、照、年检标记、排放合格标记、税缴讫证(含交强险卡片、商业险卡片)及其他随车服务卡(单)、随车工具(脚架、灭火器)及备用轮胎等(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登记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印件且车牌号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自行负责车辆的保险、保养、年检及缴纳各种税费(包含皮卡车因采购人需要,致使车辆改装年审时发生的改装设备拆装费用)。 4.具有素质过硬、经验丰富、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管理、技术、服务团队。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 5 人的管理、技术、服务团队(含至少 1 名取得安全员资格证书的安全员)。提供人员资料(职务职位、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以及身份证、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且更换相关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 5.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参与本项目服务的车辆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服务车辆增减、更换须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不得收取租赁车辆押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制定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流程,最终服务流程基于响应文件的基础上与采购人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7.供应商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保证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若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供应商应对以下事项予以承诺并提交书面承诺书: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及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不得收取服务车辆接送费用。 10.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非人为)及保养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严格执行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其他服务,并制定车辆租赁流程。 1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13.供应商须确保 30 分钟内将车辆送达,保障用车单位正常公务出行。 14.为客户代为支付的路桥费、停车费等费用,按实报实销的方式结算。 1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车辆不得为非营运车辆:①可提供证明材料;②也可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营运车辆使用性质证明材料)。 |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 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及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910,000.00 |
周霓(采购人代表)、谭万涛、廖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3650元的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6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计划备案号:51012122210200000976[2022]00379;采购预算:91万元。最高限价:9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金堂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151055,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本项目已完成需求论证。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全费用单价统一下浮。
名称: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成金大道2000号
联系方式:028-84923366
名称: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12-F
联系方式:028-86273853
项目联系人:张宗予
电话:028-86273853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