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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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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罚没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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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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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D-HT-WT2025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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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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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正通达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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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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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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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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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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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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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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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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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正通达拍卖有限公司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对一批罚没电动自行车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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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标的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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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辆涉案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包括赛客、台铃、小鸟、立马等品牌,生产日期自2020年-2024年均有。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公司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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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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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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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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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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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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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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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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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拍卖标的为37辆涉案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包括赛客、台铃、小鸟、立马等品牌,生产日期自2020年-2024年均有,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资产、阻止拍卖协议签订、拒付价款及服务费、拒绝后续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4、本标的质量不合格,拍卖成交后,最终买受人需在委托人或拍卖人的监督下将电动车进行切割报废处置,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5、本次的拍卖标的成交价款仅为标的物的价值,不含其它任何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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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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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需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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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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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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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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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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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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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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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下午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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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拍卖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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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交易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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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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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交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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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现场查看,一旦报名即认为意向人已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对标的进行了必要的了解。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资产存在瑕疵为由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拒绝后续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4、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2)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2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并持有效交款凭证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5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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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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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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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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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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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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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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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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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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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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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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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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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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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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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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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正通达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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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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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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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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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508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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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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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503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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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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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拍卖成交后需缴纳成交款0.15%的平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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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notice/item.html?id=38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