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数智化建造能力提升一期建设项目涂装车间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6-440115-04-01-99876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数智化建造能力提升一期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数智化建造能力提升一期建设项目涂装车间EPC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数智化建造能力提升一期建设项目涂装车间EPC工程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鸡抱沙北路10号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本项目新建涂装车间总规模为 2 喷 7 涂。综合考虑分段的平面尺寸、安全作业空间及用地等因素,2 间喷砂间平面尺寸分别为 42×39m、42×36m 规格各一间,7 间喷漆间平面尺寸分别为2间42×39m、2间42×36m、3间42×33m规格。考虑现有涂装车间已有 12m高车间,新建车间高度均为 16m,新建车间最大单体跨度为39m,新建车间建筑面积28752平方米。涂装车间分两排对门布置,中间留有 52m宽运输通道。喷砂间两侧设中机房、喷砂间及同侧布置喷漆间后侧设后机房放置生产设备,机房均为 2 层,层高均为 8m;其他喷漆间单侧设 2 层中机房,层高均为 8m。喷砂间侧面贴临建造 4 层辅房,内设置变电间、仓库、工具间、淋浴等用房。原有场地地坪改造及动能改造。公用设备、车间内各类工艺设备及其系统的制造、安装、运输、调试等。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以上建设规模均为暂估,可允许适当调整,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以规划批复为准,建设具体内容和范围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无。 | ||
| 招标内容 | 负责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数智化建造能力提升一期建设项目涂装车间EPC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细勘察和施工阶段勘察]、方案设计、必要时组织开展设计调研、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采购、施工阶段配合、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负责办理报建、报批、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等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38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预计2026年12月16日开工,2027年12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9555.0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作为勘察方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格式自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3.1.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除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允许兼任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主办单位为准。在资格审查环节,承担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3.3.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3.3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要求为: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②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③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执业证书及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备案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⑤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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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10-3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20 15: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20 15: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11-20 15:00:00 | 开标地点 | 第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鸡抱沙北路10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苏工 | 联系电话 | 020-3666069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501房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吴嘉鹏 | 联系电话 | 13538893942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020-3991408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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