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百千万工程”河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河北新片区(西坑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委托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8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汕头市濠江区“百千万工程”河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河北新片区(西坑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GJJ2026009)。
现经核查,需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2(1)商务部分中项目负责人部分,原文为:“注:【本项最高得7分】提供相关证书、合同(关键页)及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现更正为“注:【本项最高得7分】提供相关证书、合同(关键页)。”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2(1)商务部分中其他拟派人员部分,原文为:“注:【本项最高得12分】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现更正为“注:【本项最高得1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原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桑浦山学生宿舍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现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汕头市濠江区“百千万工程”河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河北新片区(西坑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五、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部分第5点 支付时间第(2)条,原文为:“区发改委出具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暂定合同价30.00%的设计费;”现更正为:“区发改委出具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暂定合同价30.00%的设计费;”
5.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重新下载查看最新附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下载最新附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更正公告要求重新下载最新附件。
特此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