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溪镇)施工澄清公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溪镇)施工于2026年9月24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条件:
原内容: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原内容投标登记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延期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若本澄清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变更公告为准。
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