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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南雄市“银杏染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坪田镇典型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处置方 / 委托方
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
所在地区
广东省 南雄市
报名 / 看货截止
2026-11-20 10:30:00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报名截止
2026-11-20 10:30:00 剩 20 天
竞价 / 拍卖时间
详见公告
联系电话
13726569230

受让 / 报名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2)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

公告详情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雄市“银杏染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坪田镇典型村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南雄市“银杏染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坪田镇典型村建设项目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20006517604XU-20261030-000029-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0282-20-01-288869

投资项目名称

南雄市“银杏染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雄市“银杏染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坪田镇典型村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南雄市“银杏染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坪田镇典型村建设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坪田镇

资金来源

市财政统筹,100%

资金来源构成

市财政统筹,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该项目对室外进行铺装730平方米,道路硬化约2331平方米,新建停车场550平方米,新建挡土墙69米,新建篱笆护栏260米,绿化面积5500平方米,人居环境整治约1948平方米。

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建设程监理服务(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工 期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叁仟伍佰零肆元捌角零分(小写:¥43504.80元),监理服务费投标取费费率上限为2.4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人与其拟委派的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 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南雄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2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3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咨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4待定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5韶关市北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30日2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0日10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0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提交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招标人

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肖工

联系电话

0751-3772001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市北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兴龙路57号B栋216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13726569230

招标监督机构

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751-38026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人: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北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定稿招标文件-坪田镇典型村建设项目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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