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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标题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交易板块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数据来源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梅州市 梅州市梅县
采购人/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辉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4003148869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1施工单位 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资质证书 : ①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 。 1.2 设备 采购供应商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 项目负责人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截止
发布日期 20260928180603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26-10-20 09:00:00
官方原始链接 付费后可查看原始链接

公告详情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采购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8-12441400314886991F-20260928-000002-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1403-04-01-980323

投资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采购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

资金来源

企业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招标范围及规模

二期建设点367个,配置充电车位1329个,250A直流(双枪)充电终端50台,充电堆台数16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132台,120KW直流(单枪)充电桩965台,新建专变90台。

招标内容

按设计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发包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规划调整、项目范围变更等各类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范围及规模作调整的权利,发包人对本项目范围及相应的招标范围及规模进行调整的,或调整导致投资金额(或合同金额)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非法律法规或本项目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凡涉及本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土建施工等及相关政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电力部门相关的用电许可(如有)、送电前各专项检测验收等)、验收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检测报告及招标所涉及的相关电器报告、调试试运,并网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承包人在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若造成第三方财产及相关损失,由承包人自行协商赔偿,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设备的正常运行、验收、维护必不可少的或应属于设备配带的部件、配件等,承包人有责任给予补充,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工期(交货期)

18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

132842577.71元(含暂列金额:10667375.51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施工单位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资质证书: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

1.2设备采购供应商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作。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的社会保险凭证。

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400/jyxt)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 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

20日09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 10月20日 0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10月20日 0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

20日09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辉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宪梓北路塘把里巷7号三楼303室

招标人联系人

蔡女士

联系电话

0753-251898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十三层1316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侯惠勉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13824585231

招标监督机构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3-258993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采购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0日 09: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月 / 日 09:00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10月20日 09:00 -09:30时前

(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10月20日  09:00  时止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 11 日  00: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6 年10 月20日 09:00  时止

开 标 时 间

 2026 年10月20日  09:00 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3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相关附件

附件:招标文件(加封面)(1).pdf

附件:招标公告(1).pdf

附件:招标计划--梅州市梅县区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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