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标题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消防演练实训基地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交易板块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数据来源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所在地区 广东省 国家高新区
采购人/招标人 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1301495
发布日期 20260925000000
官方原始链接 付费后可查看原始链接

公告详情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消防演练实训基地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消防演练实训基地勘察设计
公示标题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消防演练实训基地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9-25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9-29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9-25 00:00:00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409-440900-04-01-726057
投资项目名称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消防演练实训基地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消防演练实训基地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消防演练实训基地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9-23 10:30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票决得分 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成)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 20.96%/937651.52 杨静/20211301495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1 20.74%/940261.38 李诗颖/20225102614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主)中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南粤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0 21.12%/935753.44 李宁/20111400455
中标候选人一 (主)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成)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报价下浮率20.96%,投标报价937651.52元。
质量承诺 工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设计按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完成,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为设计成果要求。 工期(交货期) 8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杨静 资质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1301495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A113A01125;工程勘察综合资质/B137A00331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二 (主)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报价下浮率20.74%,投标总报价940261.38元
质量承诺 工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设计按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完成,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为设计成果要求。 工期(交货期) 8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李诗颖 资质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25102614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A151A05717;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B144A03719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三 (主)中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南粤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报价下浮率21.12%,投标总报价935753.44元。
质量承诺 工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设计按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完成,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为设计成果要求。 工期(交货期) 8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李宁 资质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1400455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A13300315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B244055446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综合5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 0668-288827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8-2762626
联系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9-25 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9-29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相关附件

附件:定标报告-脱敏.pdf

附件:中瀚-公示.pdf

附件:中述-公示-副本.pdf

附件:中盛弘宇-公示-副本.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该详情需付费查看

单条详情仅需 ¥0.3

已付费查看过的标讯永久免费回看

请先登录账号后付费查看

或开通VIP会员,无限查看全部详情

开通VIP会员

同地区近期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