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东莞市寮步镇辖区内
(3)招标人: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
(4)项目业主: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
(5)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广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寮步镇中心片区、中心南片区、横坑-良平片区、塘唇-石步片区、西溪-凫山片区、松山湖大道南产城融合区共6个片区的69条道路及汽车城片区(15条道路)、松湖智谷片区、万润广场片区共三个广场区域完善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及充电桩等。主要建设内容为:1.项目对现状路增设停车位,共建设9538个停车位,其中现状停车位4555个,新增停车位4983个。同步完善现状标志标线及人行道车挡等设施。2.对59条道路303块破损、版面模糊、信息错误的标志牌进行翻新。3.对33条道路同步增设16348米中央护栏。4.对24条路增设525套停车收费监控系统。5.对28条路增设330个快速充电桩,同时完善变压器及箱变。(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为准)。
(7)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430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设计工期:45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385 日历天,计划 2026 年 11 月 22 日开工, 2027 年 12 月 11 日完工。
其他: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概算总投资166763614.59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9226175.34元,投标人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限额设计,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对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电气工程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等工作;
(2)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批复和备案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施工及工程交(竣)工验收,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工程结算,负责工程保修;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等(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 人专家于 2026年09月17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3 人专家于 2026年09月18日从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其中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 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从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随机抽出产生。专家四、专家八、专家九 为招标人代表。
3、评标委员会组长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推举 专家一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及身份对照表》。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 开标会会议纪要
1、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5)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25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24家,不符合要求的共1家。其中北京秉纪建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质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企业资质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未签到!◆此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未填写!◆此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24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1家投标单位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北京秉纪建筑有限公司)。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含人工核查)且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24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1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投标人对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大于15家,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不含技术部分)打包并导入筛选系统。
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6年09月18日09时30分至2026年09月19日01时20分。
(2)评标地点:主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1);副场:广西自治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程序
详见《投标文件评标程序》。
(四)评委守则
详见《评委守则》。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单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监督部门)
中诚(广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四、推荐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 |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4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5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7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9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 |
10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11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西部建工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 |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五、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说明: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文件的原因 |
1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文件商务标未提供电气专业负责人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5.4(21)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
2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商务标未提供电气专业负责人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5.4(21)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投标文件技术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技术标暗标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 | 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八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商务标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评分:20分; 商务评分: 80分(含价格评分50分); |
条款号:2.2.2技术标评审标准(2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项目总承包组织与管理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1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
项目总承包组织与管理 | 1 | 评审内容: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项目管理流程的顺畅程度及可操作性。 | ||
2 | 设计管理及设计方案 | 设计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 | 1 | 评审内容:设计管理目标是否明确,设计质量、进度、变更控制措施的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各阶段技术要求及设计工期承诺要求,保证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设计方案 | 3 | 设计方案评审内容: ①设计重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例清晰性; ②结合设计方案对本次设计工作的提出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 ③图纸的深度,宜包括各种主要细节详图。 ④后续服务人员配备齐全性,现场配合服务制度、配合工程变更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可操作性。 | ||
3 | 工程 采购 | 项目采购管理及进度计划 | 1 | 评审内容:采购管理原则是否明确,机构设置是否齐全,采购验收流程的合理可行性,采购计划是否明确,是否有具体的采购进度控制措施。 |
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 1 | 评审内容:采购质量控制职责是否明确,质量控制流程的合理可行性,采购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有具体的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各项采购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 ||
4 | 成本管 控 | 成本管控措施 | 1 | 评审内容:成本管控目标是否明确,成本管控措施的 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各阶段 技术要求,保证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材料 的经济适用、品牌选择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5 | 工程 施工 | 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 | 1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5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
施工进度、质量、HSE管理及保证措施 | 1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HSE管理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1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
6 | 配合 方案 | 监管配合方案 | 1 | 评审内容:业主、监理等监管配合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主要监管配合措施的到位程度。 |
第三方检测、监测、竣工验收等配合方案 | 1 | 评审内容:第三方检测、监测、竣工验收等配合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
7 | 重难点分析及保证措施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1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
8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封底) | 不扣分或 扣5分 | 不宜大于400页,超过400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3分。 | |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为20分。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条款号:2.2.3商务标评审标准(80分,含价格评分5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信誉及获奖情况 | 13分 | (1)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 投标人承接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获得工程质量奖项: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3分; ②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含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5分; ③获得地级市、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地级市、县级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 本项最高得9分。 注:①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各省级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奖项(如金匠奖、长城杯、詹天佑故乡杯)等。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2)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 投标人承接过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获得奖项: ①获得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②获得地级市、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地级市、县级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9分 | (1)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每承接1项合同金额≥99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①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 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 额以业绩合同中总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 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 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②施工业绩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为该业绩的牵头人或成员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联合体协议等材料能体现出牵头人或成员方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④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合同关键页))或联合体协议等材料证明;⑤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⑥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 |
4分 | (2)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 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完成一项工程设计合同金额≥86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设计业绩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个合同 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关键 页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额以合 同中数据为准。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设计 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3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4分 | 设计主要岗位人员:(1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2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工程造价负责人:(1 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4 | 价格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后合格的投标文件中, ■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T时,H=h;本次招标h=(0.5)取值区间为[0.5,1]。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不含价格)总分为30分。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3、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报价的分值为50分。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投标人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备注 |
投标单位1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17.33 | 30.00 | 49.96 | 97.29 | 定标 候选人 |
投标单位2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7.81 | 30.00 | 49.91 | 97.72 | 定标 候选人 |
投标单位3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22 | 29.00 | 49.98 | 94.20 | |
投标单位4 |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14.02 | 30.00 | 49.97 | 93.99 | |
投标单位5 |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63 | 30.00 | 49.91 | 95.54 | |
投标单位6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14.64 | 30.00 | 49.88 | 94.52 | |
投标单位7 |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西部建工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52 | 30.00 | 49.98 | 94.50 | |
投标单位8 |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7.00 | 30.00 | 49.90 | 96.90 | |
投标单位9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 | 15.70 | 30.00 | 49.76 | 95.46 | |
投标单位10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41 | / | / | 15.41 | 否决投标 |
投标单位11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98 | 30.00 | 49.92 | 94.90 | |
投标单位12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1.86 | 27.00 | 49.99 | 88.85 |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5.02 | / | / | 15.02 | 否决投标 | |
投标单位14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17.23 | 30.00 | 49.83 | 97.06 | 定标 候选人 |
投标单位15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60 | 30.00 | 49.98 | 95.58 |
八、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一致推荐的入围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名单如下: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附件
详见附件。